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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閩藝博年產10萬件鐵制工藝品建設項目
福建致誠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已經基本完成《福州閩藝博年產10萬件鐵制工藝品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編制工作,即將報送環保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現向公眾公示福州閩藝博年產10萬件鐵制工藝品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的主要結論,假如該項目建設影響到您的生活環境,或者您對該項目建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歡迎您撥打以下電話向我們反映。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福州閩藝博年產10萬件鐵制工藝品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福州閩藝博家居飾品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甘蔗街道閩侯經濟技術開發區(二期)東嶺路1號3號廠房第一層
建設地點經緯度:N26°9′16.47″,E119°9′36.13″
建設規模:租用廠房面積1360m2作為生產區,形成年產10萬件鐵制工藝品建設項目。
生產規模:年產10萬件鐵制工藝品
總投資:總投資12.5萬元,環保投資6萬,占總投資12.5萬元的48%
勞動定員:生產職工10人,均不住廠。
工作制度:300天,單班制,每班8小時。
二、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福州閩藝博家居飾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華杰 聯系電話:13705012342
三、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福建致誠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小呂
聯系電話:0591-86395986
傳真:0591-86395986
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地表水環境的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排放標準后由項目區市政污水管網統一納入閩侯縣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
(1)項目污水排放可行性分析
與市政管網的銜接性:
本項目屬于該污水處理廠的服務范圍內。且根據現場調查,目前項目周邊市政污水管網已完善,項目污水可接入閩侯縣城區污水處理廠。
污水廠處理能力可行性分析:
福州閩侯城區污水處理廠目前建成總處理規模為3萬m3/d,遠期規劃規模11萬m3/d。其中一期用地面積26.14畝,日處理規模1.5萬t。該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于2008年12月建成,2009年1月投入運行。其二期擴建工程位于一期東南側,用地面積23.33畝,日處理規模1.5萬t。目前二期工程已經投入試運營,一期工程已經滿負荷運行,二期工程平均日處理量為0.9萬t/d,故有剩余處理規模約0.6萬t/d。本項目建成后增加污水產生量為0.64t/d,僅占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的0.011%,在福州閩侯城區污水處理廠剩余處理規模的處理負荷承受范圍之內,不會造成明顯的負荷沖擊。
水質接入可行性分析: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排放的廢水濃度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詳見表4.1-2。
表4.1-2 項目污水排放指標與標準指標對比表 單位:mg/L
項目 COD BOD5 NH3-N SS
生活污水排放指標 280 140 35 140
GB8978-1996三級指標 500 300 45 400
綜上分析,項目排放的污水在福州閩侯城區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從本項目建設與周邊配套市政污水管網銜接性,污水處理廠對項目污水接納可行性(水質、水量)等方面分析,本項目污水接入福州閩侯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依托可行。
(2)廢水防治措施
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排放標準后由項目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因此本項目生活污水對項目區水環境影響小。
2、廢氣影響分析結論
(1)有組織廢氣
本工程有組織廢氣包括噴漆廢氣P1#,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的有關規定,對廢氣排放氣體中的各有組織的污染物進行估算,關心點的坐標見表4.2-1,估算模式選用參數見表4.2-2,點源計算參數見表4.2-3,采用AERSCREEN篩選模式進行計算,計算結果見表4.2-4、4.2-5,根據計算結果對項目大氣環境評價等級進行劃分。
表4.2-1關心點坐標
敏感點保護目標 X(m) Y(m) 地面高程(m)
南山村 701 824 8.52
表4.2-2估算模型參數表
參數 取值
城市/農村選項 城市/農村 城市
人口數(城市選項時) 20萬
最高環境溫度/℃ 45
最低環境溫度/℃ -5
土地利用類型 落葉林
區域濕度條件 中等濕度氣候
是否考慮地形 考慮地形 是 否
地形數據分辨率 / m /
是否考慮岸線熏煙 考慮岸線熏煙 是 否
岸線距離 / km /
岸線方向/° /
根據工程分析可知擬建項目的廢氣匯總情況及預測參數,詳見表4.2-3、4.2-4。
表4.2-3點源計算參數一覽表
編號 名稱 排氣筒底部中心坐標/m 排氣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氣筒高度/m 排氣筒內徑/m 煙氣流速/(m/s) 煙氣溫度/℃ 年排放小時數/h 排放工況 污染物排放總量t/a
X Y 顆粒物 非甲烷總烴
P1 廢氣 700 -9 26 15 0.5 20 25 2400 連續 0.005 0.1
表4.2-4 P1#污染物環境影響預測結果一覽表
距源中心下風向距離D 1#排氣筒
顆粒物 非甲烷總烴
下風向預測濃度Ca 濃度占標率Pa 下風向預測濃度Ca 濃度占標率Pa
(m) (mg/m3) (%) (mg/m3) (%)
10 1.85E-06 0.00 3.70E-05 0.00
55 1.23E-04 0.01 2.47E-03 0.21
100 1.14E-04 0.01 2.28E-03 0.19
200 1.07E-04 0.01 2.13E-03 0.18
300 9.52E-05 0.01 1.90E-03 0.16
400 7.08E-05 0.01 1.42E-03 0.12
500 5.54E-05 0.01 1.11E-03 0.09
600 4.45E-05 0.00 8.90E-04 0.07
700 3.79E-05 0.00 7.58E-04 0.06
800 3.10E-05 0.00 6.20E-04 0.05
900 2.82E-05 0.00 5.64E-04 0.05
下風向最大質量濃度及占標率 1.23E-04(0.01%) 2.47E-03(0.21%)
最大落地濃度出現距離(m) 55 55
由上表可知,本項目大氣污染物中,#P1排氣筒中的顆粒物最大落地濃度為1.23E-04mg/m3,占標率為0.01%;非甲烷總烴最大落地濃度為2.47E-03mg/m3,占標率為0.21%。
整體上本項目廢氣經集氣收集處置后,對周邊大氣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根據HJ2.2-201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的評價工作等級劃分技術原則與判據上表預測結果,故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定為三級。三級評價項目不需要進行進一步評價,只需對污染物排放量進行核算。
4.2.3大氣環境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噴涂粉塵和烘干固化廢氣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處理后,引自15m高的排氣筒(#P1)排放。本次環評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UV光解設施處理原理:該工藝利用UV紫外線光束照射有機廢氣,裂解其分子鏈結構,使有機高分子化合物分子鏈在高能紫外線光束照射下,降解轉變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線光束分解空氣中的氧分子產生游離氧,即活性氧,因游離氧所攜正負電子不平衡所以需與氧分子結合,進而產生臭氧。臭氧對有機物具有極強的氧化作用,凈化設備運用高能UV紫外線光束及臭氧對工業廢氣進行協同分解氧化反應,使工業廢氣物質其降解轉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過排風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UV光束裂解工業廢氣中細菌的分子鍵,破壞細菌的核酸(DNA),再通過臭氧進行氧化反應,徹底達到凈化及殺滅細菌的目的。
圖4.2-1 UV光解工作原理圖
活性炭吸附原理:活性炭是一種多孔性的含炭物質, 它具有高度發達的孔隙構造, 活性炭的多孔結構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積,能與氣體(雜質)充分接觸,從而賦予了活性炭所特有的吸附性能,使其非常容易達到吸收收集雜質的目的,活性炭對于低濃度有機物具有較高的吸附效率。
3、噪聲影響分析結論
根據工藝分析,在項目建成后投資生產中,噪聲主要來源于水簾柜等設備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根據對同類型企業的類比調查,其所用設備的噪聲級見表4.3-1。
表4.3-1 運營期主要生產機械噪聲級 單位:dB(A)
序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噪聲級
1 烤箱 1 60
2 空壓機 1 60
3 絞磨機 1 65
4 廢氣處理設施 1 65
4.3.2聲環境影響分析
(1)運營期噪聲對環境影響預測采用半自由式聲場點源噪聲預測模式:
式中:LA(r)——距聲源r處的A聲級,dB(A);
LA(r0)——參考位置r0處的A聲級,dB(A);
r——預測點距聲源的距離,m;
r0——參考位置距聲源的距離,m;
△LA——因各種因素引起的衰減量,dB(A)。
其中,衰減量包括聲屏障、遮擋物、空氣吸收、地面效應引起的衰減量。根據同類項目經驗值,取墻體隔聲量15dB(A)計算。
(2)多個聲壓級在預測點的等效聲級Leq預測采用多個聲壓級不同聲音的疊加模式:
式中:L——總噪聲值,單位dB。
L1、L2、L3——各不同聲源的噪聲值。
(3)針對本項目主要噪聲源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預測,其結果列表4.3-2。
表4.3-2 噪聲預測結果
噪聲源名稱 臺數 噪聲級 位置 墻體隔聲量 源強在距離廠界、敏感點的噪聲貢獻值(dB)
N E S W
烤箱 1條 60 室內 15 45.0 41.3 40.1 44.4
空壓機 1臺 60 室內 15 39.0 35.4 41.5 39.4
絞磨機 1臺 65 室內 15 46.4 39.2 35.4 39.4
廢氣處理設施 1臺 65 室內 15 40.2 35.4 35.1 39.4
所有噪聲源在廠界處的疊加 47.6 44.0 45.1 46.0
由表4.3-2可知,運營期各噪聲源經衰減后項目廠界均到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的噪聲排放限值,但為更好的保證本項目運營期間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工程運營期間應加強設備的管理,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實際運營過程中,由于作業場所與周圍建筑存在高差、傳播路線上障礙物的遮擋、每天的作業時間不連續等多方面因素,施工噪聲的實際大小、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一般略小于預測值。
綜上,本項目運營時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4、固廢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生產職工10人,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廢統一收集后外售綜合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外運處置,危廢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1)一般固廢
廢紙殼屬于一般固廢,統一收集后外售綜合處置。
(2)生活垃圾
廠區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外運處置。
(3)危險廢物
廢活性炭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危廢(HW49危廢代碼:900-041-49);危險廢物采用專門容器收集后儲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綜上,項目運營產生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五、環境可行性結論分析結論
1、產業政策分析結論
本項目主要從事鐵木制品的生產和銷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為允許類。檢索《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本項目不屬于以上目錄中的項目。
其建設內容已獲得閩侯縣發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閩發改備[2021]A080582號)的備案證明(見附件3)。
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當前的產業政策要求。
2、選址可行性分析結論
本項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甘蔗街道閩侯經濟技術開發區(二期)東嶺路1號3號廠房第一層,項目四至為園區內其他廠房。
根據不動產權證侯(房權證)字第1406012號。本項目用地性質規劃用途為工業。因此,本項目用地選址合理。
3、環境現狀評價結論
(1)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環境質量狀況(2020年1-2月)》。2019年1月~2月,全省12條主要河流143個水質評價斷面總體水質為優。Ⅰ類~Ⅲ類比例為94.4%,同比提高4.2個百分點;Ⅰ類~Ⅱ類比例為59.4%,同比提高16.7個百分點。各類水質具體比例如下:Ⅰ類占6.3%,Ⅱ類占53.1%,Ⅲ類占35.0%,Ⅳ類占3.5%,Ⅴ類占2.1%,無劣Ⅴ類。12條主要河流中,閩江、萩蘆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晉江、汀江、漳江和東溪等9條河流水質為優,九龍江和木蘭溪2條河流水質為良好,龍江水質為輕度污染。143個評價斷面中,連城黃坊、南靖洪瀨湯坑橋、南靖安后、長泰洛賓、河口、三江口、福清倪浦橋和福清海口橋等8個斷面水質未達到Ⅲ類水質標準,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等。本項目烏龍江為閩江支流,項目烏龍江水環境質量可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項目烏龍江水環境質量可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圖3.1-1 《2020年1月福州市主要流域水質狀況》截圖
(2)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1)城市區域現狀調查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情況評價指標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項污染物全部達標即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根據國家或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發布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情況,判斷項目所在區域是否屬于達標區。根據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關于2019年12月和1-12月福建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通報顯示:2019年1-12月,福州市達標天數比例在98.6%,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3.0,在福建省城市中排名第六。閩侯縣達標天數比例在99.7%,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3.07。由此可知,福州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達到二級標準,閩侯縣屬于達標區域。
根據福州市閩侯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的《閩侯縣縣城2021年03月空氣質量月報》,對閩侯縣進行大氣監測的數據來說明項目所在地空氣質量現狀,詳見圖3.1-2網站截圖。
圖3.1-2 閩侯縣人民政府網站截圖
據縣環境監測站公益性常規監測數據統計,2021年03月份我縣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良好,達到規定的相應功能區標準。
閩侯縣2021年03月份縣城空氣質量SO2、NO2、PM10、CO、O3、PM2.5等6項污染物濃度指標的24小時均值(其中O3為日最大8小時平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水平。
(2)引用資料的有效性分析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3-2018),環境質量現狀數據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定,優先采用國家或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發布的評價基準年環境質量公告或環境質量報告中的數據或結論。本評價區域達標判定數據采用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3-2018)要求。
(3)其他污染物環境環境現狀調查
本項目其他環境空氣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等,根據下文“4.3.3大氣環境”章節預測分析可知,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6.1.3三級評價項目,只調查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達標情況”規定要求,本評價不對非甲烷總烴等污染物進行補充檢測。
(3)聲環境質量現狀
為了了解本項目的環境噪聲現狀,評價單位于2022年1月11日對本項目廠界聲環境現狀進行監測,監測點位詳見附圖,監測結果詳見表3.2-2。
表3.2-2 廠界噪聲現狀監測值 單位:LAeq(dB(A))
檢測日期 檢測項目 檢測點位 Leq{dB(A)}
晝間 夜間
2022.1.11 聲環境噪聲 △1# 廠界北側外1m 58.8 48.9
△2# 廠界西側外1m 59.8 48.5
△3# 廠界南側外1m 59.1 48.2
△4# 廠界東側外1m 59.5 48.3
項目廠界及周邊敏感點噪聲值可達《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相關標準,聲環境質量現狀良好。
六、環境保護措施及環保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應該落實好各項環保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項目應落實以下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見表6-1。
表6-1 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內容
要素 排放口(編號、
名稱)/污染源 污染物項目 環境保護措施 執行標準
大氣環境 #P1 烘干固化工序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密閉噴涂房+濾芯回收裝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分別通過15m高的排氣筒(1#)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限值,即:顆粒物≤120mg/m3,3.5kg/h;非甲烷總烴≤120mg/m3,10kg/h
地表水環境 生活污水 pH、SS、BOD5、COD、氨氮 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閩侯縣城區統一處理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排放標準(氨氮排放標準參考《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等級標準限值),即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
聲環境 廠界噪聲 Leq 隔聲、消聲、減震等綜合降噪措施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即晝間≤65dB(A),夜間≤55dB(A)
電磁輻射 / / / /
固體廢物 ①廢紙殼屬于一般固廢,統一收集后外售綜合處理;
②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③危險廢物存于危廢暫存間,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生態保護措施 /
環境風險
防范措施 為了加強對企業的環保管理,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企業應編制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并制定突發事故的對策與應急方案。
其他環境
管理要求 落實報告中的管理和監測計劃,規范化排污口;制定一套完善的環境監測制度和監測計劃,并嚴格執行,對監測數據進行檔案管理和分析。
七、總結論
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只要切實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滿足所在區域環境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工程投產后具有較大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必須嚴格按“三同時”原則進行設計和施工,使各項治理措施得以落實,并在工程運行過程中加強生產、安全和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染物達標排放。
建設單位在認真落實本報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行的條件下,該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福建致誠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